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区)市直单位和开发区(园区)2023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宝办字〔2023〕3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市对区考核指标予以分解下达,请分管区级领导强化包抓联系、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举措,紧盯时间节点,狠抓推进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1.2023年度共性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3年度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23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4.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部分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办公室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