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激励担当作为,发挥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在助力宝鸡高质量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近日,市委组织部修改印发了《宝鸡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体现了近年中省出台的法律法规新要求和实践工作新经验,涵盖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轮岗、考核评议、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是指导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加强和改进市级部门科级干部管理监督方面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办法》把政治标准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提出科级干部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并明确了政治素质考核的四个具体内容,进一步增强科级干部的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突出与时俱进。认真对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创新完善《办法》的内容和条款。在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中,增加了职级干部晋升领导职务的基本资格条件;在民主推荐干部时,在会议推荐之前增加了谈话调研推荐,采取两种不同方式推荐干部更加充分体现民主和民意;在干部考察环节,要求除过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外,还要进行廉政考试和财产申报,全面考察了解“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真正把有苦干作风、有实干本领、有快干魄力的干部考出来。
三是突出从严管理。建立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调整岗位,也不能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同时规定了延长、终止试用期的情形。实行干部不足提醒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执行科级干部辞职或退休后从业限制。
四是突出精简易行。《办法》的起草本着简便易行不繁锁、切合实际可操作的原则,力求达到务实管用的良好效果。《办法》的内容紧扣科级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特点,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单位的有效做法,体现管理监督的针对性、操作性,是一个提振苦干实干快干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一流的制度性文件。